近年来,医药广告对人们的影响日益明显,以至有些药物进入市场后,医生还不知道,病人就知道了,病人到医院请医生开某种药物,医院没有,当医生仔细询问病人为什么要开这种药物后,才知消息来自广告。
药物是用来治疗疾病的,但每种药物都有其相应的适应症和禁忌症,用药不当不仅起不到作用,还有可能发生副作用。厂家为了扩大药物销量,在做广告时往往夸大药物的作用范围,对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很少谈及,甚至说没有任何副作用,对患者造成误导。
抗生素是最常用的药物之一,也是电视、报纸广告宣传频率较高的。每一种抗生素都有其相应的抗菌谱,而同一种疾病却可由不同的病菌所致,如一种对肺炎有效的抗生素只是对引起肺炎的其中一种或几种细菌有效,如果不是此药物治疗范围内的细菌引起的肺炎,使用后可能完全没有效果。
再如糖尿病的治疗,患者刚发现患病开始治疗时,用药剂量有一个从小到大的过程,以防发生低血糖。有的病人看了治疗糖尿病药物的广告,马上就买了两盒,并按照药物附带的说明书服药,由于初始药量过大,发生低血糖昏迷。还有的1型糖尿病病人看了一广告,广 告上写道服用此药就可解除使用胰岛素的烦恼,结果停用胰岛素后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有些广告上的药物并非什么新药,只是换了个名字,真可谓人们经常说的“换汤不换药”。如有一种治疗脑血栓的药物,一病人经医生诊断后正在服用,但病人治病心切,看到广告后又买了一种药吃,由于换了个名字,病人却不知道,两药合用实际服的是同一种药物,结果药物过量导致意外。
可见,患病一定要经过医生的诊断,医生会根据病情开出合适的药物,决不可看广告吃药。
据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目前至少有500万名青光眼患者,其中79万人双目失明,其致盲率是非常高的。一般认为,青光眼的患病率为0.21%~1.64%,这种眼疾的患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50岁以上人群每百人中至少有两人患有青光眼。40岁以上人群患病率为1.4%,明显高于年轻人。
据中山大学眼科中心葛坚院长介绍,青光眼是最常见的致盲性疾病之一,以眼压升高、视神经萎缩和视野缺损为特征。青光眼最重要的危害是视功能损害,表现为视力下降和视野缺损。由于视野缺损的产生具有隐匿性和渐进性,特别在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因早期临床表现不明显或没有特异性不易发觉,一旦发现视力下降而就诊时,往往已是病程晚期,视野缺损严重,且不可恢复。从儿童到老人,所有年龄段的人均可发生青光眼,但超过35岁的人,青光眼家族史者,高度近视者,糖尿病患者更易发生青光眼。
葛院长特别强调,如果是购买的确当、点必舒这类激素药,虽然治疗效果好,但是患者常常不懂得用法,最后演变为滥用而患上青光眼致盲的人数增多。所以,需要提醒人们平时切忌滥用眼水,青光眼强调早期发现,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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