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真不好意思,有一阵子我总是对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不太满意——脚掌又宽又厚。
记得从上高一开始,我就非常在意了,总是羡慕同桌有一双修长顺直的足。晚上,时常在脱掉袜子的那一刻,端详自己的宽脚掌,心想,要是去掉小脚趾就好了。
那时候,书桌上摞起的书就像一堵墙,学不完,做不尽。衣服、鞋子都是老妈一手操办。一双棉皮鞋,一双足球鞋,一双前面露脚趾后面露脚跟的凉鞋,就轮回了一个春夏秋冬。这倒也不错,让我的双足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
高三毕业,那年我十八岁,在家里等录取通知。挣脱了学业的重负,心情逐渐开朗起来。摸着下颔不知何时长出来的胡须,忽然明白自己已经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了,我要从头到脚彻底告别那个不修边幅的毛头小子了。买了一件黑色T恤,一条水磨白的休闲裤,这是那个夏季最流行的。本来是想买双名牌皮凉鞋的,还是由于我那双宽脚掌的关系,小一号的穿着瘦,大一号的足尖的空隙又太多,没有合适的,只好作罢。只是苦了卖鞋那女孩儿,左一双右一双地试了她十来双。最后,女孩儿双肩一耸,一脸坏笑地说:“去订做一双吧。”
那天,小久拉我一起去图书馆,他那儿有熟人,看书可以不用阅览证。小久喜欢看《舰船知识》,做他的航母梦。而我呢,喜欢看一些时尚杂志。一会儿,一位女孩儿坐在我对面,看样子顶多比我们大两岁。女孩儿一头长发,柔柔的,软软的,不时散下几丝,遮住脸,随着均匀的鼻息轻轻地拂动,看得我脸都痒痒的。小久凑过来,咬着我的耳根子说:“美女啊!”我回敬他一句:“色!”
不经意地一低头,发现她的双足不知何时从桌子底下伸了过来,浅色镶边的皮凉鞋,样式很简单的那种,细细的跟儿,没穿袜子。那是一双精致、修长顺直的足,没有约束的脚趾偶尔轻轻地蠕动。偷偷把自己的脚凑过去,哇塞,整整比人家宽一半儿。
女孩儿忽然咯咯笑了起来,八成是公主遇到了王子。我抬起头,四目相视,脸不争气地红了起来,可能是做贼心虚吧。“怎么样,小帅哥,我的眼睛带电吧?”女孩儿笑得很青春。“他那是精神焕发。”小久冷不丁插了一嘴,错过和美女搭讪的机会他心都会疼啊!我望着女孩儿呵呵地笑,心想:“美什么啊,你的双足被俺偷窥了耶。”当然,这事儿是万万不能和小久说的,不然他会让我很没面子。
女孩儿站起身,从身后的书架上换了一本杂志又坐下,脚却再也没伸过来。如果我不会透视的话,只有把头伸到桌子底下了。我强迫自己做到六根清净,可就如同染上了毒瘾,心里有十条八条的小虫在挠。
我起身来到女孩儿的身后,装作挑选杂志,眼睛却偷偷瞄向她。她穿了一件连衣裙,质地很有悬垂感,领口很低,可以隐约看到白色的胸衣。但是,这好像还引不起我的兴趣,目光从她的胸前滑过,落到交叉在一起的双足上。我为自己的小聪明感到高兴,这样我就不必躲避她的目光,让她看到自己做贼心虚的发烧脸了。而且,那双足从后边看起来,要比从前面看顺直得多呢,嘿嘿。
糟糕!女孩儿一回头,看到了我呆滞的目光。她谨慎地四周打量了一下自己,然后往上提了提领口儿,再转过头,狠狠地盯着我。我大窘,那一刻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无地自容。看着小久想笑不敢笑,幸灾乐祸的样子,恨不得一脚将他踹下楼去。我走回她对面儿,不知所措地搓着手。她的眼睛随着我一起转动,目光也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啊,我听得懂。
“你想干什么?”
她的话一出口,我就想,上帝啊,你让地裂个缝儿吧。目光相持了片刻,我鼓起勇气,走到她身边,伸出自己的右脚,说:“你看我的脚,又厚又宽。我是在看你的脚。”
“哈哈……”她大声笑了,胸脯一耸一耸的,“我想你这个愣头小子也干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儿。”我也跟着嘿嘿地傻笑,不住地用手抹着鼻尖渗出的汗,然后拉着小久落荒而逃。出了门,小久朝我挤眉弄眼,刮着我的鼻子,说:”丢人,真丢人。“我作临风陶醉状,“是丢人,不过那双美足真是迷人啊!”
后来,我看过一篇关于“恋物癖”的文章,文章里说,有一种人特别痴恋女人的内衣、袜子、头发,更让我心惊的是还有一种”恋足癖“。看得我脸红心跳,两手冷汗。逐条对照,好像自己还不是,于是拍拍胸脯,长出了一口气。
那段经历,有些无奈却又让人回味。有时,真的想不明白,年少的我为何因一双宽脚掌而徒然失去了自信。是否就如同一枚青青李子,未成熟的时候,总是有些酸酸的,涩涩的?
现在,我已不是当年那个十八岁的懵懂少年了,不会再为自己的宽脚掌而茶饭不香。偶尔和人谈到自己的脚掌,我会向前迈出一步说:“你看咱的脚,又厚又宽,站得多稳啊!” |